关于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二阶段考试和复试的通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基本条件及分数要求
工程硕士
(1)2012年7月31日前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2)“GCT”单科成绩不低于20分,总分不低于190分。
二、时间安排
农业硕士、兽医硕士、工程硕士录取工作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面试工作定于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15日进行,请按具体要求通知相关考生按时到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及复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1.请于2016年1月13日携带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到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去学院办理相关手续;
2.2016年1月14日晚进行专业课考试(公司办理手续时通知具体地点);
3.2016年1月14、15日在各学院进行面试(公司办理手续时通知具体地点,时间)。
所有工程硕士考生,需填写《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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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