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心环保 新生活”
bat365在线平台环保科普创意大赛的通知
为繁荣环保科普创作,促进环保科学知识的广泛传播,提升在校老员工的环境科学素质水平,特举办 “心环保 新生活———环保科普创意大赛”。本次比赛由bat365在线平台委员会主办,共青团内蒙古农业老员工态环境学院委员会承办。具体事宜如下:
一、 创作主题
1、漫画 ,动画,微电影和摄影作品以“我身边的环保知识和环保行为”为创作主题,作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观察和感悟来创作。
2、在了解有机产品概念 内涵和“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相关背景材料基础上,创作“国家有机产品生产基地”LOGO。
二、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4月1日——4月10日
(本学院在4月10日前于员工会社团部副部长马占峰处报名)
作品上交时间:4月18日——4月20日
表彰时间:4月21日——5月1日
三、参赛范围:全日制在籍本专科生,研究生(包括博士研究生)
四、活动主办:共青团bat365在线平台委员会
五、作品形式:
1、漫画作品: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插画等。
2、动画作品:包括Flash等软件制作成的二维动画和maya或3DMAX制作成的三维动画。
3、微电影作品:十分钟之内,具有完整策划,完整故事情节的视频短片,可以单独成片,也可以是系列剧。
4、摄影作品: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以参赛,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摄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LOGO作品: 本次大赛定向征集“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LOGO方案设计。
六、参赛方式
先于学院负责人处报名,然后由学院负责人把报名表,参赛作品交于生态环境学院团委。
优秀的获奖参赛作品将由公司选送到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参加环保科普创意大赛。
七、奖项设置:
漫画类,动画类,微电影类,摄影类:分别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LOGO方案征集:最佳设计奖一名,优秀奖三名。
以上奖品均颁发相应证书或奖品。
公司负责人:马占峰(bat365官网登录员工会社团部副部长)
联系方式 :18248115227
E-mail :544050988@qq.com
注:由于网站原因,申请表无法上传,如有想报名者请在规定时间内与负责人联系,或到bat365官网登录112领取申请表
“心环保 新生活”bat365在线平台环保科普创意大赛参赛作品要求
一、漫画作品参赛要求:
1、单幅漫画、四格漫画、多格漫画、插画等,配500字左右文字说明,JPG、TIFF、GMYK图片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稿保留原稿,扫描后参赛。
2、个人或单个团体同类作品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套。
二、动画参赛作业要求:
1、参赛作品格式可以为:FLASH动画作品必须提交SWF及相应的FLA源文件两种格式;二维、三维动画作品提交MOV格式。选取一帧代表性画面并截取处理成作品的索引图像(尺寸:130*100,格式GIF及JPG格式各一幅,大小50K以下)。
2、个人或单个团体同类作品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部。系列动画作品为一部作品参与评审。
3、参赛作品总时长不得超过60分钟,系列作品累计时长不得超过200分钟。
三、微电影作品参赛要求:
1、个人或单个团体同类作品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部。系列微电影作品作为一部作品参与评审。
2、单个微电影作品时长不得超过5分钟,系列作品累计时长不得超过30分钟。
四、 摄影作品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 为数码作品,不接收纸质作品。文件的格式一律为JPG,边长不小于3000像素。
2、个人或单个团体同类作品申报数量不得超过20套。
五、LOGO设计作品参赛要求:
1、LOGO的设计图案应明显区别与其他同类标志,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寓意丰富,能突显“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规模特点、生态效益、示范和引导作用及其严肃性、权威性,同时蕴含“有机食品”健康、环保理念。
2、LOGO的设计应美观大方、图案别致、简洁明朗、具有较高的审美价值和良好的宣传效应,便于识别和制作。
3、LOGO的设计图案以彩稿呈现,需提供标准A4版并备注创意说明。
4、LOGO的设计图案需随附一句传播口号,口号必须简洁明了、朗朗上口,充分体现“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的内涵和有机产品生产、消费的环保理念。
六、 其他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可以是个人作品也可以是团体或多人合作作品,参赛前需要确认报名人在作品创作中的位置。报名人需要对作品负责,所获奖项颁发给报名人或报名团体。
2、所以参赛作品需要单独填写报名表,并详细填写作品简介,单幅作品请单独填写参赛报名表,成套作品可以共同填写一份参赛报名表。
3、所以漫画、摄影、LOGO作品中可以注明作品名称,但是不能出现作者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 不接收作品
1、版权不清、有抄袭嫌疑的作品。
2、主题明显偏离科学意识、科学常识的作品。
3、内容空洞,无科学知识含量的宣传、警示类或自然风景类作品。
4、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表达内容消极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