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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9-21 编辑: 浏览次数:

各班级:

随着新学年的开始,各项资助工作也陆续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工作是所有资助工作的基础,学院决定从今日起开展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2009年9月14日—2009年9月25日

二、认定比例:认定基数为一、二本和专科员工的总数(三本生不参加认定),认定比例不超过40%,其中特困生不超过10%,一般困难员工不超过30%。

三、认定依据:

有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员工。

(1)父母一方或双方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收入低的;

(2)家庭经济收入低且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的;

(3)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的;

(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员工。

(1)孤儿、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子女;

(2)父母重病且来自贫困及边远地区的员工;

(3)员工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的;

(5)家庭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的;

(6)其它无经济来源支持正常学习的员工。

员工或学校能够证明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1)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

(2)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3)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4)经常抽烟、喝酒、下饭馆的;

(5)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的。

四、认定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员工凭本人申请书和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bat365在线平台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各班级由班主任组织全体同学对申请者提出的申请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班主任进行逐一调查核实签字确认并报送学院。

(3)员工工作办公室接到各班报送的名单后进行审查,将审查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组织员工填写《bat365在线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合理方式向中心提请复议。中心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4)中心办公室根据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的《bat365在线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建立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信息档案。

五.数据库格式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公司

年级班级

家庭住址

困难程度

收费号

数值型

文本

文本

文本

文本

文本

文本

特困或普困

数值型

六.要求:

  1、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bat365在线平台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此外由员工本人填写,经班级鉴定完毕的《bat365在线平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认定表与数据库纸介质版于9月25日交到史新娟老师处,数据库电子版发到nndsjyx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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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工作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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